子曰:“政之不行也,教之不成也,爵禄不足劝也,刑罚不足耻也。故上不可以亵刑而轻爵。《康诰》曰:‘敬明乃罚。’《甫刑》曰:‘播刑之不迪。’”
子曰:“回之为人也,择乎中庸,得一善,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。”
…标签:剪刀石头布、唯负皖、什么?高岭之花暗恋我!
相关:熙欢你,昭然可知、傲雪凌霜、每日之事、二十二、快穿之拯救BE女主、娱乐圈隐婚、笨蛋小猫用可爱征服阴鸷大佬、TNT:森林里的熊与兔、想入飞飞、谁记当年夏
子曰:“中庸其至矣乎!民鲜能久矣!”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…